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抚州: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.6亿元 惠及困难群众318.95万人次 热议
来源: 凤凰网江西频道      时间:2023-03-08 12:07:43


(资料图片)

来源:抚州发布

3月7日,《抚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》解读新闻发布会在市城市规划馆举行。据介绍,抚州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3月组建以来,全市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4.6亿元,惠及困难群众318.95万人次,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,为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、助力脱贫攻坚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。

据悉,抚州市结合国家、省工作要求和抚州实际,在深入调研、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,起草了《抚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》,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
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、防范因病致贫返贫、筑牢民生保障底线。抚州市将医疗救助对象分为一类人员为特困人员;二类人员为低保对象、返贫致贫人口;三类人员为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、低保边缘家庭人口;四类人员为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,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。严格执行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和标准,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5%。增强大病保险减负功能,将特困人员、孤儿、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的起付线降低50%,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65%,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。对认定后的救助对象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,经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,根据救助对象家庭困难情况分类予以救助。分类健全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机制,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。实行基本医疗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“一站式”直接结算。

下一步,抚州市将围绕推动《抚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》落地见效做好加强部门协作、加强政策培训、加强政策宣传、加强督促指导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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